酒測值達0.55// 酒駕今起加重刑責 一律隨案移送

自由時報 – 2011年12月2日 〔自由時報記者陳恩惠、黃敦硯/台北報導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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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機車駕駛人要小心了!警政署通令全國各警察機關,今晨零時起,若查獲酒測值達
○.五五毫升的酒駕現行犯,一律隨案移送到各地地檢署;也就是說,今天起凡是違
反公共危險罪的酒駕現行犯,不能再由親友直接從警局帶回家,不但要被移送檢方,
若是晚間被查獲,還得在警局接受一夜調查,天亮後再移送地檢署。

酒駕現行犯
未肇事仍移送

過去,被警方查獲酒測值逾○.五五的酒駕現行犯,若沒有肇事,都可由親友陪同離去,
而不必被隨案移送,但為因應立法院修法提高刑責,警方今起執行新措施;但警方頭痛的
是,已有地檢署要求警方,將人送到檢方時,必須在現場戒護,直到檢察官複訊並做出裁
定後才能離開,如此警力負擔恐會大增。

從今天起,酒後駕車,若酒測值達○.二五、但未達○.五五,也未肇事者,依道路交通
管理處罰條例處罰,不用移送;但酒測值達○.五五,或雖未達○.五五而有肇事,警方
調查後都須將被告隨案解送到地檢署。

酒後勿開車 以免進地檢署

中央警察大學教授蔡中志研究,每瓶六百西西的玻璃瓶裝啤酒,體重約六十公斤的人若喝
了五瓶,酒測值就可能達○.五五;至於威士忌、白蘭地等洋酒,只要喝兩百五十西西就
會超過,高粱酒只喝兩百西西就超過;蔡中志說,體重越重者,得喝更多才會超過,反之
亦然,但有時會因體質不同因人而異。

國人在天冷時特別愛吃的薑母鴨,因放進米酒,則吃多少碗薑母鴨會超標?蔡中志說,需
視放的酒有多少量,以及湯滾多久而定,這部分不易量化。

一般來說,酒測值若達○.五五,會語無倫次,走路不穩,開車或騎車很危險,但有些人
的體質特殊,對酒精的容忍力極高,即使達○.五五仍能神智清楚、行動無礙。

過去曾有駕駛酒測值已超標,但在現場接受「酒後生理協調平衡檢測」,卻全數通過,包
括直線步行十公尺後迴轉走回來;雙腳併攏,將一腳抬高離地十五公分,靜止不動卅秒;
雙腳併攏,兩手向前平伸,閉眼,輪流使用左、右手的食指觸摸鼻尖;閉眼,卅秒內朗誦
阿拉伯數字;在兩個距離○.五公分的同心圓裡畫圈圈等五項檢測;但這畢竟是少數,且
駕駛即使躲過公共危險罪,還是難逃被開交通罰單。

酒駕刑責 提高至兩年以下

立法院上月八日三讀通過修正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,將刑法公共危險罪章的酒後駕駛,

高為兩年以下徒刑,拘役或科或併科廿萬元;酒駕致人於死者,處一年以上、七年以下有
期徒刑;致重傷者處半年以上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警政署解釋,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二項規定,所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
,只要經檢察官許可,現行犯可以不用隨案移送。

所以過去警方取締酒駕時,酒測值超過○.五五,但沒有肇事,或雖有肇事、可是被害人
僅輕傷,又或者現行犯本身行動不便、年紀太大,或身上有傷需送醫治療等,警方都會向
檢察官請示,經許可就不用移送。
立法院修法後,已沒有不解送的空間。

新聞來源:奇摩新聞 http://bit.ly/vUzPY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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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施日期 2011/12/02 00:00:00 生效

全國法規資料庫 中華民國刑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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