觀賞魚疾病診療可由動物防疫機關提供協助,並應使用合法藥品,保障飼主權益
文號:5940 99年10月05日

觀賞魚用藥屬動物用藥品管理,與先進國家一致

  觀賞魚生病應請專業獸醫診治,方能保障魚的健康安全,世界各國皆採取相同措施。對於水族館近期停止銷售觀賞魚用藥品情形,行政院農業委員會(以下簡稱 農委會)說明,專供預防治療動物疾病的藥品,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規定,必須是合法藥廠生產,且經過檢驗登記才能上市,否則即是偽禁動物用藥品;另販賣觀賞 魚動物用藥品亦須經許可,否則即為違法販售。

對國內現況研擬簡化措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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