揪團唱歌 網路雙狼性侵10女
2009/06/10 04:09
〔記者吳岳修/台北報導〕網路流傳團購,連唱歌也時興「招團」(台語:揪團)分擔費用,大台北地區卻出現一對惡 狼,利用招團唱歌辦趴為由,自稱飯店小開取信女網友,將上當的女網友誘往旅館聯手性侵,手法相當惡劣,警方昨天循線逮捕嫌犯葉凱仁及周誌家,初查兩嫌至少 犯案十多起,警方呼籲被害人勇於出面指認。
台北市警內湖分局日前接獲被害女網友報案,指稱她在網路聊天室被一名自稱「小豬」的網友搭訕,對方向她表示是某連鎖旅館小開,因為喜歡熱鬧想要邀約一群人一同出遊或唱歌,她與「小豬」相談甚歡,遂互留電話及即時通帳號。
被害人指控,案發當天「小豬」打電話給她,聲稱約了幾名男女友人,準備在台北市某家KTV狂歡唱歌,她一時不察依約前往,發現只有「小豬」及另名男子,兩人宣稱大夥改到他的旅館開轟趴,她半信半疑跟著兩男前往台北縣汐止地區的一家汽車旅館。
等到被害人一進入房間,兩名男子隨即露出猙獰面孔,聯手將被害人壓倒,被害人一度反抗,卻遭兩嫌毆打威脅就範,被害人勢單力薄終遭性侵得逞。
案發後被害人向警方報案,內湖分局清查網路IP位址及旅館監視錄影帶,鎖定任職汽車美容業的26歲男子葉凱仁及金融業服務的26歲男子周誌家涉案重大,昨天循線將兩嫌逮捕歸案。兩嫌初步向警方坦承半年來以相同手法,犯下十多起性侵案,警方目前已掌握兩名被害人報案紀錄,呼籲其他被害人勇於出面指認,協助將惡狼繩之以法。
資料來源: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0610/78/1kzkz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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汪踢版主說:「也不是 聊了一個月 半年 一年
第一次見面就可以隨便把信任給對方
這裡還是網路 不管是怎樣的好人壞人都有
妳們看到的也只是個ID 私底下 怎樣 沒人知道
所以 就算要跟網友出門 請結伴同行比較妥當...」
出門前:尤其是參加揪團之類的,(並留個紙條)
1.去哪
2.跟誰(ID 姓名 哪個網站認識的、對方的手機)
3.時間(聚會時間 回家時間)
4.做什麼事情(唱歌 出遊)
並且 約會請約在人多的地方比較妥當
如果萬一發現不對勁 (性別不對、與事前約定的不同等等)
也請盡快找個藉口脫身 並往人多的地方移動。
喝酒也請量力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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