撿到悠遊卡怎麼辦呢?

最好的辦法,就是乖乖的拿到附近的警察局。

包含其他的電子票證,例如I-Cash、儲值卡、高鐵票證等....

尤其現在監視器到處都有....消費就會有紀錄

如果六個月都沒人認領,就可以正大光明地取得這張 icash悠遊卡和卡內儲值金額的所有權;

如果失主認領了,仍可向失主請求不超過遺失物價值十分之三的報酬

但如果原po直接把它用掉了,就民事上來說,由於原po侵害了失主的財產權,失主可要求原po負擔損害賠償責任;

更麻煩的是就刑事上而言,刑法上有條侵占遺失物罪(刑法第 337條),雖然不見得會被抓到、就算被抓到了也不見得會進法院、就算進了
法院也不過是輕罪,但為了那麼幾十、一百塊錢要承擔這種壓力,怎麼算都是不值得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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侵占ICASH卡 男子遭訴

【聯合報╱記者徐尉庭/即時報導】 2012.06.20 07:55 pm


42歲高姓男子今年3月到新北市八里區1間便利超商購物,發現結帳桌上遺留1張I-CASH
卡,他占為己用。士林地檢署查出,高曾使用I-BON 機器查詢下載紅利積點商品兌換
券,再到便利商店換取6包泡麵。卡片遺失的練姓男子事後報警,查出高所為,今被檢
依侵占罪嫌起訴,聲請簡易判決處刑。

【2012/06/20 聯合報】
http://udn.com/NEWS/BREAKINGNEWS/BREAKINGNEWS2/7173065.shtml#ixzz1yQPdKjI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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拾高鐵票搭車 票價1千罰1萬

中央社中央社 – 2012年1月31日 下午1:37(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縣31日電)

一名男子在高鐵站內拾獲桃園往台南的高鐵車票,竟占為己有,從容搭車南下,未料
在步出台南站時遭警方逮捕。全案經檢方偵辦,今天遭緩起訴處分並須繳交公庫新台
幣1萬元。

28歲陳姓男子去年10月7日晚間在高鐵桃園站大廳自動售票機旁拾獲1000多元票款的桃
園往台南高鐵票,一時起貪念,竟然持車票搭車南下。

高鐵列車在1個多小時後抵達台南站後,陳姓男子準備出站時,因為票卡出現有誤,被
鐵路警察局高鐵警務段值勤員警逮捕。

全案經桃園檢方偵辦,檢察官衡量沒有前科的男子只是
一時貪圖小利而侵占車票,除
予以緩起訴外,並應向公庫繳交1萬元。

至於高鐵為何能在眾多乘客出站時,鎖定陳姓男子?高鐵公司表示,原先遺失車票的
票主先在網路訂購車票,但在自動售票機取票時掉落地面;失主發現後,立刻向高鐵
公司報案,而高鐵也依照訂購資料鎖定陳姓男子已經搭上南下,並在高鐵出口處攔下
男子。
http://bit.ly/KVQLbp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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